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是什么 个人

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是什么“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”是指民族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、优化税收结构,对个人所得税中部分特定支出项目进行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。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,适用于居民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可以依法扣除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。

下面内容是该办法的主要

一、主要

1. 适用对象

仅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有综合所得(工资、薪金所得,劳务报酬所得,稿酬所得,特许权使用费所得)的居民个人。

2. 扣除项目

包括下面内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:

– 子女教育

– 继续教育

– 大病医疗

– 赡养老人

– 房屋贷款利息

– 租房租金

3. 扣除标准

每项扣除项目都有明确的金额标准,例如:

– 子女教育: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

– 赡养老人:每月2000元

– 房屋贷款利息:每月1000元

– 租房租金:根据城市不同,每月800元或1200元不等

4. 申报方式

纳税人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电子税务局填报相关信息,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。

5. 执行时刻

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,是新个人所得税法的重要配套政策其中一个。

二、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表

扣除项目 扣除标准 扣除对象 说明
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年满3岁的子女 从子女满3岁起至大学本科毕业止
继续教育 本科及下面内容学历:400元/月;研究生及以上:1000元/月 本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或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需提供相关证书或学籍信息
大病医疗 每年最高80000元 本人或配偶 医疗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
赡养老人 每月2000元 60岁以上的父母 由独生子女或非独生子女分摊
房屋贷款利息 每月1000元 本人首套住房贷款 贷款合同签订当月起至还清为止
租房租金 每月800元或1200元 本人在主要职业城市无房 根据城市等级不同,标准不同

三、注意事项

– 专项附加扣除需在年度汇算时进行调整,若预扣预缴时未足额扣除,可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补扣。

– 纳税人需如实填报信息,虚假申报将面临税务处罚。

– 政策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,建议关注民族税务总局最新通知。

通过“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”,民族进一步体现了税收公平规则,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,增强了个人可支配收入,有助于提升社会整体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。